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提出,提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 30秒|男子被诈骗8万元不听劝重庆民警追款30公里挽回损失今
- 肝硬化患者门静脉血栓的管理,AGA临床实践建议更新!今日头
- 山野茶语
- 5个整版!5个为什么!关于哪吒,《成都日报》今日推出深度剖析
- 截至1月末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1992万亿元
- 两会热评⑤丨哪吒被热议,从现象级作品看产业延伸
- 美胁迫别国打压我半导体产业,外交部:损人害己!
-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