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8日讯 景谷林业(600265.SH)昨晚发布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显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景谷林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指定任旷、李和军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景谷林业2024年12月12日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周大福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30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556,39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周大福投资,本次发行是向周大福投资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周大福投资将进一步增加对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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